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旅游和体育专业知识,能在各级旅游管理部门、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景区从事体育旅游分析、预测、规划、导游管理和饭店体育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思想政治要求
热爱社会注意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;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人民服务,有为国家富强、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;具有敬业爱岗、艰苦奋斗、热爱劳动、遵纪守法、团结合作的品质;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(二)业务要求
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向的基本训练,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。
三、修业年限、学分与授予学位
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正常修业年限为4年(根据学籍管理条例,亦可提前1年或延迟1~2年),须修满176 学分方能毕业。其中,必修课(含教育实践环节)134 学分,限制性选修课32学分,任意选修课10学分。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,发给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位条件的毕业生,授予管理学学学士学位。